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地方志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吴伟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伟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伟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伟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吴伟鹏,1965年6月生,广东恩平人,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广东省委保密办(省保密局)秘书处(宣传处)处长,广东省委保密办(省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云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云浮市委常委、新兴县委书记,广东省作协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广东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
来源:南粤清风、粤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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