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龙岩市法官协会与《中国审判》杂志社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岩法杯”“传承红色调解基因 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征文颁奖活动暨主题笔会在红色圣地——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举行。
期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家具有代表性红色法治事件发生地法院,联合签订共建协议,打造“红色司法文化传承发展协作联盟”。
红色,是中国法治的底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战火纷飞洗礼中锤炼出的初心与使命,奠定了中国法治的深厚内涵。正如毛泽东同志在龙岩古田写下的光辉篇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所预言的,闽西苏区法治建设的红色基因,就像星星之火一路播撒,从闽西到瑞金,从延安到西柏坡……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跨越时空、历久弥新。
活动中,特别邀请了江西省吉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邓建辉,贵州省遵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卢飏,甘肃省庆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龙,山西省大同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丁国华,福建省龙岩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聪,为我们讲述五地法院是如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发扬好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助推红色司法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让我们一起感受历史回响
汲取奋进力量
红色基因铸法魂 忠诚为民耀天平——新时代吉安红色司法的传承与发展
邓建辉
江西省吉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赣江风雨弥漫处,十万工农下吉安。”吉安是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这里点燃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星星之火,创造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也开启了人民司法的早期探索。《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是毛泽东主席亲手创建的第一个人民司法机构。
近年来,吉安法院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传承红色司法基因。以“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忠诚,胸怀国之大者,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大局。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坚定,不负使命担当,更加积极地践行司法为民。以“踏遍青山人未老”的执着,践行枫桥经验,更加有力地做实定分止争。
红色基因赋能多元解纷 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卢飏
贵州省遵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遵义,是一座红色底蕴深厚的城市。这里有遵义会议、娄山关战役、苟坝会议、四渡赤水等一批印刻着长征精神的红色地标和精神瑰宝。
遵义法院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大力弘扬遵义会议精神,提出“党建引领、提质增效、勇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党旗辉映法徽红”党建品牌为牵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持续提供支撑和服务。坚持政治强院,强化思想武装,激活红色引擎,保护红色资源,弘扬法治精神,深度转化红色基因动能;聚焦中心大局,创新治理机制,做实诉调对接,强化司法供给,全面促推治理体系完善;做实司法为民,开启实质解纷“春天和谐号”,做优实质解纷“便民服务站”,绘就实质解纷“时代新‘枫’景”,强化全流程实质解纷。
赓续红色司法基因 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
杨玉龙
甘肃省庆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庆阳作为甘肃唯一的革命老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两点一存”的重要历史地位。陕甘边苏维埃政府时期,颁布实施了边区“十大政策”,推行“豆选法”“三三制”等民主法律制度,孕育了南梁精神和南梁红色法治文化,诞生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庆阳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和发源地,庆阳中院把握红色法治文化价值精髓,赓续红色司法基因;把握矛盾变化规律,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扛起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的光荣职责,积极把马锡五司法为民精神和红色法治文化融合、创新、发展、运用到审判工作中。
坚持守正创新 读懂红色司法基因的时代性
丁国华
山西省大同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山西,作为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三大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地带,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建立的几个敌后抗日根据地,拥有非常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进行溯源,是研究中国革命根据地时期审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红色司法根植于红色土地,红色土地传承革命精神。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要坚持守正创新。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就是要守住马克思主义的“本”,守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源”;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就是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正义;唱响红色法治旋律,就是要从红色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以学求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推进红色司法基因转化为红色司法实践,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时代答卷!
创新“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 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陈明聪
福建省龙岩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闽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创了红色法治工作的先河,是红色审判、人民调解的重要发源地,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
龙岩法院发挥“红色法魂在闽西”的独特优势,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分析当前矛盾纠纷高发的形势与背景,聚焦矛盾纠纷产生、发展、演变规律及前端治理,创新构建“五联四化”源头解纷体系,创设“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以“村居法官”全域覆盖,“在线法庭”全面部署,“四级调度”全程统筹,推动平台搭建在一线、纠纷化解在一线、司法服务在一线。实现源头预防“治未病”,善治格局更加完善;前端治理“治欲病”,基层社会更加和谐;关口把控“治已病”,群众满意度保持前列。下一步,龙岩法院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挖掘“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打造符合时代精神、符合闽西特点的“一村(居)一法官”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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