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各种原因,青岛物业企业在管理区域存在被要求退出的情况,有些时候,物业并不会配合正常的交接,不愿意退出,如此情况下,有什么方法解决吗?近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披露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2024年11月23日,青岛海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南路76号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不移交有关资金、资料和物品,最终被罚2万元(南综法罚决字〔2024〕第30033号)。
依据是《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三十日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并将下列资金、资料和物品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
据媒体报道,2020年,该物业企业曾因前台区域归属与维多利亚广场业主白金汉酒店发生冲突,出现打砸情况,被警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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