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对非营销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将存款考核指标下达至个人,以赠送实物方式吸收存款;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带有权益性投资性质融资需求的村级经济合作社进行授信;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监管数据失真,被罚款140万元。

据该行官网,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主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总行设在浙江省嘉善县。

工商信息显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