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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广西政法工作新举措新经验亮点展示

东兴市江平镇沿边靠海,其管辖的“京族三岛”,是我国海洋少数民族京族聚居地。该镇被称为“最美村镇”和“京族之乡”。

2023年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京族群众纠纷调解工作,形成“哈亭调解”“八步调解法”等经验做法,多元解纷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今年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命名江平法庭为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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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我出嫁了,就不分给我。”日前,江平法庭受理了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原被告三人均是同胞兄妹关系,因家中宅基地的使用问题争执不断。

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土地权益涉及原被告的父亲黄某。年近90高龄的黄某眼见子女因“分家”导致不和,很是沮丧。

本着“矛盾不出村”的原则,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和特邀调解员进行现场调解,从情理、事理、法理的角度引导纠纷双方回归“家和万事兴”的主题,最终三人撤诉和解,并为老父亲保留了部分权益。为此,江平法庭还专门向原被告三人发出“关爱老年人提示书”,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老人物质精神需求。

如何依靠群众解纠纷、以解纷成效彰显和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是“哈亭调解”模式的特色亮点,也是江平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点内容。

哈亭是京族群众祭祀奉祖、商定要事的场所,更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天然场所”。2021年,江平法庭在“京族三岛”挂牌成立“哈亭调解室”,专门调解涉京族群众的矛盾纠纷,由此形成“民俗+法理”的“哈亭”解纷工作法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编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广西创新实践2023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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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和“三长调解”是“哈亭调解”经验做法的一部分。

在实践中,江平法庭积极邀请村民族老、人大代表、退休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共聘请特邀调解员35名。在“哈亭调解室”,由法庭庭长、村委会主任、哈亭亭长组成的“三长调解”成为调解邻里纠纷的固定模式。“三长调解”将京族“寄赖”“对屐”等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调解过程,庭长为解纷做“认证”、村委会主任为调解做“见证”、亭长为履约作“担保”,达成实质解纷的目标。

今年7月,江平法庭通过发挥生效裁判示范作用和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的方式,诉前一次性成功化解55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原告曾某等55人购买了被告某公司开发的小区房屋,与之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付清了购房款与相关税款,但某公司迟迟未能履约交付房屋致使原告方提起诉讼。考虑案件涉及广、影响大,江平法庭及时邀请京族全国人大代表陈家科参与诉前调解。在人大代表耐心劝导和法官以案释法的双向发力下,曾某等55名原告愿意参照相似案件判决进行调解,省时省力。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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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江平法庭特邀调解员队伍中的关键力量,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一定的法律素养,调解成功率超过80%,调解的山林纠纷等案例先后被各大媒体平台报道。2023年以来,江平法庭共聘请9名各级人大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包括1名京族全国人大代表,累计化解纠纷230余件。江平法庭在法庭内专门设立了“代表委员联络站”,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纠纷化解、监督法律实施。

在镇党委支持下,江平法庭还牵头驻地司法所、派出所等联合成立“江平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村(社区)调解室”,形成互补,共同推动基层治理向现代化和法治化的方向发展。

今年以来,江平法庭持续深挖边海“枫桥经验”特色潜能,全力部署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在“哈亭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出“八步调解法”,将调解纠纷的工作要领浓缩成“实、详、联、调、准、析、稳、防”8个字,规范调解流程,贯彻“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法庭诉讼案件量同比下降9.1%,调撤率同比上升17.4%,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75件。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黄舒婷

责编:吴凰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