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巴西众议院批准了一项草案,该草案规定对在巴西开设的跨国公司所获得的利润征收至少15%的税收。根据经合组织(OECD)制定的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避税活动的全球协议,该税收将通过附加在净利润社会贡献税(CSLL)中进行征收,以确保巴西境内的跨国企业达到至少15%的最低税率。
由巴西众议员若瑟·吉马良斯(José Guimarães)起草的第3817/24号法案与今年10月初公布的第1262/24号临时措施相一致。经此次众议院全体会议通过后,该草案将提交参议院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该草案文本,巴西境内的跨国公司的利润将经过具体计算,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至少15%的税款。即巴西政府相关部门将对跨国企业在巴西境内分公司所获得的利润征收附加税,前提是这些企业在税务计算之前的连续四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的年综合利润收益超过7.5亿欧元(约47.8亿雷亚尔)。
经合组织是一个向全球各国提出制定各方面政治、经济和社会措施建议的国际组织,对跨国公司征税是加入该组织的条件之一,可以防止大型跨国企业采取各种避税手段,有效阻止这些企业将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其他国家或避税天堂。自2015年以来,巴西一直在努力成为经合组织成员国。
尽管存在额外征税,但该法案仍将巴西跨国公司的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29年。这两项优惠包括:9%的外国利润推算抵免和合并海外子公司的营收业绩。
据该草案的报告员、众议员若阿金·帕萨里尼奥(Joaquim Passarinho)表示,保留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防止巴西跨国企业失去全球竞争力,同时还可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双重征税问题(在本国和他国缴纳相同种类的税收),确保这些企业与外国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延长两项税收优惠期将会导致巴西联邦政府在2026年和2027年分别损失40.51亿雷亚尔和42.83亿雷亚尔的税收。
编译:Marcos
本文由《中巴商业资讯网》编译,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中巴商业资讯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巴商业资讯网》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中巴商业资讯网》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