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生活打卡季#

今天,新疆乌苏市一男子撞死鹅喉羚后逃逸,赔偿国家1.5万元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据悉,在2023 年 7 月,倒某驾驶卡车前往乌苏市某镇拉运草料,在此路段与一只野生鹅喉羚发生碰撞,随后因担心被发现而驾车逃离现场。

鹅喉羚是一种珍稀的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主要分布于我国新疆、内蒙古、青海等西北地区,其生存环境多为荒漠和半荒漠地区。新疆乌苏市的甘家湖林场柯棵林管护站附近路段,是鹅喉羚时常出没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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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倒某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首先,他在明知甘家湖林场区域为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且野生动物种类较多且时常出没的情况下,未能谨慎驾驶并观察道路周边情况,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了与鹅喉羚的碰撞事故。

其次,在事故发生后,倒某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选择逃逸,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更重要的是,致使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了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终,判处被告人倒某支付1.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许多网友对倒某的行为表示谴责,认为他缺乏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意识和责任感。在保护区内驾驶车辆,本应格外小心,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而他的疏忽大意和逃逸行为令人难以接受。

有网友指出,倒某的逃逸行为反映出其法律意识的淡薄。他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涉及交通肇事,还触犯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也有人调侃称,罪过罪过!既然已经送它归西,为何不好人做到底,给它的臭皮囊和五脏庙寻个好去处,地上带血的泥土铲起来抛洒到树丛里养花护林,关键是别给国家添麻烦,还是缺乏生活经验吃的亏啊!

有分析认为,鹅喉羚作为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其数量的减少会对整个生态平衡产生负面影响。每一只鹅喉羚的死亡都可能影响到其所在生态群落的结构和功能,进而影响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它表明对于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法律绝不姑息。通过追究倒某的民事赔偿责任,能够对其他潜在的违法者起到威慑作用,促使人们在日常行为中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此类事件的发生也反映出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例如,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巡逻力度,设置更多的警示标识,提醒驾驶员注意避让野生动物;同时,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