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黑熊伤人被反杀!身高1米57的他讲述搏斗经过”的新闻引发了笔者的关注。事件讲述了2024年11月20日四川北川曲山镇自新村2组58岁村民母光才在老伴吴大妈被一只闯入院子里的黑熊扑倒并撕咬时,为救老伴而与黑熊搏斗并最终反杀黑熊的经历。
事件引发热议,关注焦点多在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反杀黑熊是否将受到相关处罚?被黑熊撕咬受伤的村民老两口的治疗费用由谁承担?相关法条及报道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释。
(图源:绿会融媒)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从新闻获悉,为减少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北川羌族自治县从2021年起持续购买野生动物损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用以对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事发后,属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警,将受伤村民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北川林业局也及时协助其将黑熊致害情况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目前政府也已同保险公司联系,后续保险公司会对受伤村民进行赔付。
事件发生后,总结经验尤为重要,那么在野生动物出没的村庄,能够通过什么途径,减少野生动物对村民人身及财产造成的损害?
从事件可知,在野生动物出没地区,购买野生动物损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解决了人兽冲突中的财产补偿问题。然而防患于未然,前期的预防更为重要,当地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北川县林业部门会在野生动物可能出没的地区设立安全提示牌,还会通过新闻媒体和村镇干部向广大村民宣传提醒。这些措施都能够加强村民及路过野生动物出没地的人员对野生动物的防范意识。
但是,我们对野生动物的防范应该不止于此。建议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等行为的监测与研究,例如可以在野生动物出没地区,设置诸如红外相机等监测设备定期对野生动物进行监测,以便在了解当地野生动物活动情况、范围的基础上,最大程度预防野生动物来袭。同时建议加强对野生动物出没地区的村民的安全逃生教育,安全逃生演练以便帮助大家减少遇到野生动物后可能遭遇的损害。
文/王敏娜
审/ZYP
排版/angel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