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社会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努力为推进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客观评价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普法任务情况,近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决定:今年对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审计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江省工商联、黑龙江省税务局8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现发起问卷调查活动,诚挚欢迎您参与!活动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7日。
本期履职报告单位为: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打造法治型财政为抓手,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靶向施策、久久为功,推动财政普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落细落实强责任,夯实普法工作基础。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融入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普法工作,在服务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的实践中谋划普法工作、推动普法宣传,发挥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省委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财政部门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制发《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明确以法规处为普法工作牵头处室,加强专职法律工作队伍建设,选聘公职律师4人,持续充实普法工作队伍。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证普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正常开展。切实履行财政职能,统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力保障全省立法、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经费需求,支持我省法治节目运营播出、“八五”普法等各项工作。
二、聚焦聚力抓推进,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坚持“三个面向”,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一是面向领导干部。坚持常态化普法,把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全面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考法等制度,组织开展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基本业务+”财政法治知识考试。充分发挥厅党组和厅级领导雁阵作用,带头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研讨6次,班子成员带头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引导财政干部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二是面向执法人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年度培训时长要求,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厅年度培训计划,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员轮训,将学法与学业务、学理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面向行政相对人。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深入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利用普法宣传周、会计职称考试等契机,依托网络、展板、大屏等媒介,采取制作图解、发布解读视频、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实现各类型单位各层次会计人员全覆盖;抓住开展执法检查契机开展查前培训,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推动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多渠道广覆盖开展财政惠企政策解读,全面落实包联企业工作任务,问题诉求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创先创新促发展,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纵深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厅法规处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一是提升针对性。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普法,扎实推进“互联网+普法”,用好线上直播、门户网站等载体,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与财政改革和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量。二是提升精准性。紧密结合重要节点,抓住宪法宣传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等契机,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中心组集中学、辅导讲座专题学、警示教育深化学、保密检查督促学,推动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最新党内法规。三是提升规范性。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优秀普法案例5个并在全省推广。推进以案释法,深入梳理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风险提示》《市县财政部门行政复议诉讼案例选编》等实用手册,结合行政复议法法条和案例,编印《行政复议法应用指导手册》,为全省财政部门执法普法提供参考借鉴。
明年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省财政厅将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的同时,深入学习先进、补足短板,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财政普法工作社会影响力。
THE END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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