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社会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努力为推进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客观评价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普法任务情况,近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决定:今年对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审计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江省工商联、黑龙江省税务局8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现发起问卷调查活动,诚挚欢迎您参与!活动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7日。

本期 履职报告 单位为:黑龙江省审计厅

黑龙江省审计厅2024年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积极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有力地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推动普法

省审计厅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有力有序开展普法工作。按照《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的普法工作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步骤等安排,成立“八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坚持厅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规与审理处具体承担“八五”普法主要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对象学法促法,组织修订《黑龙江省审计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中的带学促学作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20部。通过厅党组会前学法、“审计大讲堂”等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统计法等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系列讲话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使审计人员学习和掌握依法治国意义和要求。

二、多措并举发力,常态开展普法宣传

省审计厅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教育和宣传,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活动。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法治建设完成情况,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审计业务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审计业务分析库、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和蓝信“业务信息发布平台”,为审计组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加大新修正审计法普法宣传,开展审计干部法规培训、普法专题讲座等专项学习,将全省审计机关法制审理人员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对其进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质量控制重点环节培训,提升审计质量,坚持依法审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制度、信息、文本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有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为公职律师,聘任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提供审计工作相关法律咨询及服务几十余次。

199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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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紧密结合实际,营造公正执法氛围

省审计厅结合实际,紧密关联审计工作开展普法工作,努力营造公正执法氛围。贯彻落实《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注重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普法,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编入《审计业务规程适用手册》向审计人员发放,通过召开审计交换意见会进行以案释法,推动被审计单位了解、掌握并自觉遵守审计法规及相关财经法规。编印《黑龙江省优秀审计案例汇编》和《审计业务规范性文件汇编》及省审计厅“基本业务+”题库,促使审计人员对业务规范和法律法规知晓掌握,通过调查问卷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市地及有关部门开展文明执法调查。

通过普法宣传,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审计执法能够做到取证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规正确、处理处罚适当。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监督满意度越来越高,省审计厅法规与审理处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评选活动中,获得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省审计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为审计法治建设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THE END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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