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网络主播程虎(厦门小程)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个人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代销取得佣金收入,并成立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销售取得经营收入,通过其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1.13万元。据悉,程虎3年直播带货收入超千万,申报个税的收入竟未达5000元起征点。
天眼查App显示,“厦门小程”关联公司厦门亿梦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王莎,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等,由王莎、程东和分别持股99%、1%。此外,两人还共同关联1家厦门小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程东和,监事为王莎,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由程东和、徐野共同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关联企业信息显示,王莎名下还有2家个体工商户,分别为云霄县茶厢百货店、云霄县衣佩网络技术工作室,成立日期均为2022年3月,目前上述个体工商户均已注销。(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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