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洛南县第三初级中学团委组织60余名学生前往洛南县法院开展庭审旁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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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审判厅,同学们旁听的是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马某1982年出生,已经是第三次违法犯罪,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份,嫌疑人马某趁着夜色屡次偷盗洛南县亚美小区门口路灯施工工地电缆共计75米,非法获利2600余元,在2024年9月的一次违法犯罪活动中,被洛南县四皓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后提起诉讼。洛南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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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马某的家庭情况令人心酸。马某42岁,正直人生壮年,上有七十多岁的父母要赡养,下有一双年幼的儿女要养育,而马某不走正道,因盗窃罪而锒铛入狱。法不容情,马某的个人情况虽然让人同情,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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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法院庭审旁听活动,增长了学生的见识,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的敬畏意识,让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通过活动,教育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在学校做一名遵规守纪的好学生,走入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