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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院干了这么多年,收到过当事人给送的锦旗,像今天这样一家行政机关来送锦旗,还是头一回。”近日,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将一面写着“施司法援手,保基金安全”的锦旗送到阜新县检察院“蒙古贞▪公益蓝”办案团队手中,阜新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岳桂红一边接收锦旗一边感慨地说。这已不是县人社局第一次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早在2023年12月22日,县人社局曾向县检察院发送感谢函。那么,县人社局为啥给检察送感谢函、送锦旗?

一体办案

消除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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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阜新市检察院一体化办案,将退休后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线索移送至阜新县检察院。因相关部门缺少被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导致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人员,仍然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或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导致国有财产流失。针对养老金管理漏洞,阜新县院检察及时与基本养老金主管部门沟通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到司法部门、档案部门调取刑事判决等证据材料。经调查,阜新县域内31名退休人员在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仍参与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且仍有12万余元基本养老金未追回。阜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后,推动阜新县人社局将涉案人员多领取的12万余元基本养老金全部追回。

数字检察

堵塞养老金发放监管漏洞

2023年,阜新县检察院对上述案件开展了“回头看”,经函询、座谈以及调查走访,检察官了解到,退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原因在于存在数据壁垒。如何解决?阜新县检察院以数字检察为突破口,真正做到摸清真情况、解决真问题、提出真对策。

为摸清真情况,阜新县检察院通过筛查数据,并将筛查后的数据与县人社局的数据比对碰撞,核查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数据。同时,为解决真问题,阜新县检察院同县人社局多次协调沟通、召开圆桌会议,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双方终于就搭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法律监督模型”达成一致共识。

真对策才能出真实效。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要求,阜新县检察院以数字检察模型为框架,针对养老保险管理漏洞,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及时向县人社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力求促进诉源治理,推动系统治理。在检察机关的关注下,沉睡的“服刑人员判决数据”发挥“火眼金睛”大作用,县人社局对20余名服刑人员养老保险作出停缴处理,严格预防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织密社保基金保护网。

双向协作

促进社保领域协同共治

务实管用的数字检察,帮助县人社局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为社会保险经办实现事前预警、事中中断、事后核查提供数据支持,数据共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此,2023年12月22日,县人社局专门向县检察院发送感谢信,“感谢以王芳检察长为首的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提高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能力。”

2024年年初以来,县检察院再次与县人社局密切协作,为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赋能法律监督。今年上半年,县人社局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孙某某因事业单位转企业社保关系变动,导致其多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1.6万余元,经多次催缴后仍不予返还。为此,县人社局主动找到了检察机关。县检察院立案办理后,发现孙某某多领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应予以返还,其不返还的行为致使社会保险基金遭受损失,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于2024年8月20日向县人社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孙某某多领取的保险账户资金予以追缴。经县社保局再次同孙某某沟通、协调,讲明检察机关关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监督职能,孙某某主动退还了多领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1.6万余元。

检察机关介入,不仅实现了数据信息共享,帮助县人社局排忧解难,更在个案办理中同有关部门协同共治,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