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疲劳驾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为交通事故埋下安全隐患。2024年岁末之际,云南交警发布9种交通违法行为案例提示,提醒驾驶人,无论哪一种都是在拿生命冒险。
醉酒驾车,一杯酒下肚再碰车,可能就是一场悲剧。5月19日,在玉溪新平县,普某某醉酒驾驶摩托车,行至路口弯道时,连人带车撞上路边行道树……后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93.1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疲劳驾驶,眼睛一睁一闭困顿之间,事故降临。7月24日,在曲靖宣片高速公路上,彭某在驾驶途中打了个盹儿,导致车辆方向偏移,撞上中心隔离栏后失控侧翻。经查,彭某在驾车中还存在抽烟行为(分心驾驶)。
随意变道,方向盘的偏差往往就是一场事故祸端。8月13日,在保山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上,李某驾驶小轿车从匝道汇入,因未观察后方来车情况,连续变道(一次变更两次以上车道)汇入主路时,撞上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导致车辆失控侧翻。
无证驾驶,对法规的无视就是对生命的漠视。10月14日,在普洱景谷县,郭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行驶至路口时追尾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经查,郭某某不仅无证,还存在酒驾、超速、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闯红灯,路口的一时冲动也许就是一辈子的悔恨。6月4日,在玉溪红塔区,王某某骑行电动车,行驶至一交叉口处时,遇前方信号灯为红灯时未停车等待,而是超速通过,与一辆小轿车相撞。
未戴头盔,束缚你的,从来不是头盔,而是你的无知。4月20日,在红河元阳县,白某骑行电动车行驶至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李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受伤2车受损。3名驾乘人员均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超速行驶,十次事故九次快,开车切勿一路“狂飙”。6月13日,在楚雄姚安县,李某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路口时与一辆大型汽车相撞。经查,李某明在通过路口未让右方来车先行,且存在超速驾驶。
违法载人,图一时方便,随之而来的可能是悔恨。8月10日,在保山龙陵县,杨某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违法拉载刘某菊),与前方一辆小型面包车相撞。碰撞瞬间,三轮摩托车重心不稳侧翻倒地,车厢内的刘某菊被重重甩出车外。
远离货车盲区,给生命留足安全距离。1月22日,在大理弥渡县,袁某骑行电动车到红绿灯口,左转时未让直行的大货车先行。大货车驾驶人因视野盲区将其连人带车撞倒并往前推行,所幸,驾驶人发现异常紧急刹车。
【交警提示】
无论你平时采取何种出行方式,都应遵守交规,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事故伤害,安全文明通行,畅通道路交通环境,你我携手共创。
本报记者 查小高 郭婷婷 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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