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业务的通告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4日24时至2025年1月2日8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2024年12月22日24时至2025年1月2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5年1月3日起正常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12日
资料来源:桂林税务
值班编辑:胡雯虹
责任编辑:闫佳佳
值班主编: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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