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微信群内辱骂他人,一女子被行政处罚
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相关部署要求,邹城公安持续保持对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络乱象,全力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秩序和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11月下旬,潘某某与齐某某因琐事产生纠纷,潘某某在一微信群内辱骂齐某某,严重侵犯了他人名誉,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潘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邹城一男子辱骂他人,已被行政处罚
5月下旬,唐某某因对报警人不满,通过自己注册的某平台视频账号发布视频辱骂报警人,严重侵犯了报警人名誉,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唐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邹城公安提醒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保持理性思考,增强信息甄别能力,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争做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者。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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