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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学姐的口袋
视频 | 学姐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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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重审二审被判死刑!
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开庭。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都到庭参加了诉讼。
19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从2022年6月被抓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已经6次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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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其中包括自己的孩子。
罪行更加深重。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直到今天,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终于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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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曾在公开报道中提到,8岁的时候,她刚读了两年书,母亲因病去世。
17岁那年,父亲也去世。
21岁时,她在云南大理游玩的时候与重庆大足籍的王加文相识,并追随男方来到了重庆,两人结婚。
在1987年生下了女儿。二人婚后的生活并不宽裕。
王加文以挑担子外出补鞋为生,赚来的钱勉强果腹。
多位村民都曾表示,夫妻二人和亲戚鲜少往来,他们不勤劳也不安分,只种了一年庄稼就没再下过地。
懒惰和贫穷在这个家里,滋生了种种恶行,王加文会经常偷东西,比如偷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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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王加文在偷盗过程中被人告发,被警方控制。
余华英和女儿失去了经济来源,她将女儿安置在亲戚家,自己来到大足县城,在一家面馆打工。
在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比自己年长20岁的龚显良。
当时,两人都各有家庭和孩子,但他们还是开始了同居生活,并于同年生下一个男孩。
因为家庭并不富裕,两个人便萌生了卖掉孩子的想法。
余华英贩卖儿童,就是从自己的亲生骨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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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卖到了邯郸,并收到了五千元和报酬,那个时候,一名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只有100元左右。
巨大的利益让二人一下子宽裕了起来。
“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卖小孩赚钱。”
龚显良曾这样对余华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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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两人分工非常明确——龚显良负责找目标、找小孩、找中间人,余华英则负责带孩子。
一审中,余华英供述,他们把胡家姐弟带到了邯郸,通过一个名为「喜娘」的中间人,将姐姐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名村民。
弟弟则被卖到了另一处人家。
梳理余华英参与的案件会发现,她和搭档很少会随机向路人、陌生的孩子下手,而是会精心挑选,对熟人、老乡的孩子下手。
杨妞花就是余华英拐卖的第七名儿童,也是她拐卖的第一名女童。
最终,余华英将她以2500元的价格,通过中间人卖给了一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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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至1996年,是余华英作案高峰期,她和龚显良一起从重庆、贵州等地拐卖了11名儿童至河北邯郸,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
根据一审判决书,被拐家庭大多不富裕,有的父母是环卫工,早出晚归;有的父母在街边补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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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孩子被拐后,他们的父母就永远留在了原地,未来的人生很难真正展开。
找孩子,就是一场耗费精力和财力、夹杂失望和希望的战斗。
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一个寻子家庭,都能熬过如此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岁月。
在等待之外,疾病和死亡往往比孩子来得更近、更早。
比如,杨妞花的39岁的爸爸郁郁而终,妈妈也在32岁的时候离世。
如今,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全网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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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杨妞花说过一句话:过去十几年,她拼命努力,才过上普通人有家、有亲人的生活。
如果没有人贩子,那本该是她本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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