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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未同鹭人” 设在厦门第二看守所的法治教育基地揭牌。通讯员/供图

记 者|田雄 □陈厚萱

责 编|张晶

通讯员|李津津 高宏佳

正文共3587个字,预计阅读需11分钟▼

“希望新成立的厦门市‘未未同鹭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的每一位成员都能继续做好鹭岛上的青少年普法‘蒲公英’,播撒法治种子,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普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当好‘共护民生’答卷人。”

不久前,在“未爱赋能、检护民生”检察开放日暨厦门市“未未同鹭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授旗仪式现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温晓勇在致辞时说。当天,来自检察、教育、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讲师共聚一堂,共同见证厦门“未未同鹭人”与“蒲公英”普法志愿品牌有机融合步入新里程的重要一刻。

2021年12月,福建省司法厅创新打造覆盖全省的“蒲公英”普法志愿品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经过3年的孕育与实践,“蒲公英”普法种子已经遍布八闽大地。而早在2019年,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就牵头成立了“未未同鹭人”讲师团,专注护航鹭岛青少年成长,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近年来,厦门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妇联等单位,将“未未同鹭人”扩大为涵盖讲师团、心理咨询师、法援律师、合适成年人、青少年司法社工在内的“五大资源库”,推进司法保护和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更加紧密融合,形成对未成年人的综合有力保护。

让法治声音直达孩子心灵

“为了未成年人保护,我们是同路人。”这是“未未同鹭人”的品牌主旨。第一个“未”取意为人民服务,第二个“未”取意未成年人,“鹭”意指鹭岛厦门,又谐音道路之“路”。

2019年4月,厦门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司法局成立“未未同鹭人”讲师团,在原有检察官志愿者的基础上,吸收教师、司法行政志愿者,整合普法资源、升级普法主题、丰富普法平台,以小学生和中学生为主要对象开展普法工作,打造高质量、 可推广的鹭岛未成年人“普法包”。截至目前,讲师团授课已达627场次,线上线下受众达1700余万人次。

“‘未未同鹭人’讲师团凝聚了社会各方面优质资源力量,在这个优秀的集体中,我汲取了让自己不断变强的营养,也通过自己的能力去影响更多的人去关注和帮助未成年人的成长。”“未未同鹭人”讲师团成员、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老师黄琼英深有感触地说,“每每有孩子告诉我‘谢谢您帮助我,让我懂得了如何爱自己和如何保护自己’,我就觉得很自豪!很值得!”如今,“未未同鹭人”成员已达247人。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教育局,将“未未同鹭人”讲师团定为校园普法宣讲主体,为学校提供菜单式普法;联合团市委,将讲师和普法课程纳入爱心扶幼资源库,为青少年定制服务;与市妇联加强资源整合和项目合作,依托“未未同鹭人”讲师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未未同鹭人”成员的影响和感召下,厦门的普法志愿者像蒲公英一样播撒在鹭岛各地。许多曾经的“问题少年”也纷纷加入“以身说法”的行列中。

“来喝奶茶咯,用你的故事换奶茶咯!”夜幕下,在厦门市集美区一个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附近,一群志愿者支起一个奶茶摊位,小Z(化名)是其中之一。

“奶茶摊”的发起人林幼妹是“未未同鹭人”青少年司法社工资源库中的一名社工,她长年聚焦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薄弱、家庭关系存在矛盾等问题,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和自身优势,为其量身定制专属帮教方案。因盗窃案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小Z就是在林幼妹的帮助下重新找到了自我,感受到了“被需要”的快乐。顺利完成蜕变的小Z非常感谢帮助他一路成长的检察机关和社工组织,于是报名加入了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和“欣立社工”共同建立的“立青春”志愿者团队,还参与策划了“奶茶摊位”活动,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来帮助那些同样迷茫的青少年。

“未未同鹭人”青少年司法社工资源库详细列明了每位青少年司法社工的擅长领域,由办案单位承办人从资源库中选择合适的青少年司法社工,再由办案单位与该社工所在社工机构、服务对象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开展工作服务的各项内容,并建立个案档案。

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

厦门市检察机关联合各单位,分别为五大资源库制定了相应的五个运行实施办法,同时共享给全市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其中,除了上述讲师团由厦门市检察机关管理、青少年司法社工由厦门团市委组织管理并组建资源库外,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师由厦门市妇联组织管理,法律援助律师由厦门市司法局组织管理,并分别负责组建相应资源库。

比如,“未未同鹭人”心理咨询师资源库由厦门市妇联组 建,厦门市心理咨询师协会承接,负责对资源库的成员进行管理及培训。心理咨询师资源库设立联络员制度,由厦门市、区两级检察院及公安局、妇联以及心理咨询师协会人员组成,分别负责协助做好各区相关案件办案检察官、办案民警与心理咨询师的对接工作。

不久前,办案检察官在查看一起家庭暴力案件的被害人手机时,被害人黄某手机内几张以番茄酱模拟自残场景的图片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些图片收藏时间,恰恰发生在案发前数日。办案检察官果断联系“未未同鹭人”心理咨询师沈奕瑄。沈奕瑄了解情况后作出判断,“黄某急需心理疏导!”

在检察官的坚持下,黄某在监护人带领下来到沈奕瑄的心理工作室接受心理疏导。目前,黄某情绪暂时平稳下来,未来将继续接受专业药物治疗。“‘未未同鹭人’就像火炬,把每个人的点点星光汇集,成为照亮孩子前进道路上的灯塔,帮助他们从命运的深渊中走出。”沈奕瑄说。

不仅如此,合适成年人制度也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得到彰显。17岁少女吴某因涉嫌介绍卖淫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法定代理人不适格,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未未同鹭人”合适成年人资源库成员、海沧区妇联工作者葛梦旖到场参与讯问。

作为一名妇女工作者,葛梦旖的陪伴让吴某感受到久违的安全感,不仅帮助她释放了内心的压力,更为案件的深入调查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承办检察官听取合适成年人的意见,多次联络吴某的家人,并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对吴某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承办检察官和合适成年人的共同努力下,这个家庭的沟通桥梁慢慢重建了起来,吴某也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现出了深刻的悔改之意。

多次参与合适成年人工作后,葛梦旖感受到,这些案例都是一个个缩影,大家眼中的“问题少年”往往是缺少家庭关怀、渴望爱与认可的孩子,通过共同努力,他们也能重回生活的正轨。

同样,法律援助律师也成为“未未同鹭人”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不久前,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江帆律师再次收到了小康(化名)妈妈发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小康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在阳光下笑得格外灿烂,他就是2023年4月顺利通过为期半年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小康。

2022年9月,正在读高中的小康涉嫌盗窃罪一案被移送到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未未同鹭人”法律援助资源库的江帆作为小康的法律援助律师。最终,在江帆的协调下,小康的父母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承办检察官也就涉案情况、小康成长情况及认罪悔罪态度进行了多次沟通。思明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小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内,江帆也密切关注着小康的成长。

不断擦亮“未未同鹭人”品牌

记者了解到,“未未同鹭人”五大资源库均由各单位层层筛选招募入库。厦门市检察院每两年牵头组织一次工作推进会和优秀资源库成员评比,表彰12名优秀讲师,评选出20个优秀课件,同时根据人员履职和反馈情况及时更新及调整资源库名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为了不断擦亮“未未同鹭人”未成年人保护品牌,2023年,厦门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妇联,在市特殊 教育学校挂牌成立“未未同鹭人”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特殊家庭科学教养能力,开展临界预防、家庭教育指导;与市图书馆共建“未未同鹭人”法治教育基地,打造青少年法治讲堂、亲子读书系列活动;与厦门市第二看守所合作建立“未未同鹭人”法治教育基地,设立“青少年法治广播台”,让“未未同鹭人”五大资源库在更多青少年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厦门各区检察院还与妇联组织紧密合作,共建了七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湖里区检察院携手厦门市妇联,举办了“巾帼护未、未爱结元”全国首场“元宇宙”《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暨家庭教育心理辅导会。在此基础上,湖里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举办湖里区家庭教育指导知识技能竞赛,家庭教育指导正成为“未未同鹭人”新的探索与合作方向。

今年8月,在厦门市“未未同鹭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授旗仪式上,还启动了“未未说法”数字普法校本课程项目,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符合厦门特色的普法校本课程。以“未未同鹭人”普法志愿团队为统领,厦门市各区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成立了各具特色的“未未同鹭人”小分队。

以关爱为原点,以技能为半径,以培训互助为滋养,以合作融通为笔触,厦门市“未未同鹭人”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同心圆,已成为鹭岛一张闪亮的未成年人保护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