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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废止《廊坊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和规范烟草专卖零售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廊坊市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已自行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严格按照各县(区)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执行。

原《廊坊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廊烟法【2023】1号)作废,不再作为廊坊市烟草行政许可管理的依据。

廊坊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