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最新一期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结果,42家餐饮单位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
其中,因存在食物中混有异物的问题,招牌为“袁记云饺”的北京府学餐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该门店与此前消费者“吃出蚯蚓”的袁记云饺门店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经营地址一致。
在通报中,另有招牌名称为“袁记云饺”的北京鑫鑫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北京星冉餐饮有限公司,均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第十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今年11月19日,消费者焦先生投诉称,他在北京市海淀区袁记云饺六道口店花14元点了碗鲜肉云吞面,但在食用过程中发现一条黑紫色长约3厘米的蚯蚓。焦先生说,向商家反映后,对方主动提出退回餐费。11月27日,袁记云饺方面表示,愿意赔偿500元。
12月1日,袁记云饺方面向记者表示,涉事门店称已与顾客联系,并道歉和解。门店将严格整顿,开除店长,处分涉事员工。后续将加强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通过食安专项核查辅导,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综合 | 北京日报 、海淀区政府网站 、澎湃新闻
编辑 | 杨济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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