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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7月间,日军在南曹、朱曲、蔡庄一带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日军将抓来的村民关在屋里,分别提出枪杀。向每保勒索青年女子20名轮奸,少一名罚金120元。进村即勒令妇女不许穿衣服,以随时强奸,多名妇女不堪受辱自缢。鬼子还抓来许多幼童关在屋里,每天提出一个幼儿放进铁锅烹煮吃掉,以儿童尸油作擦枪油。在南曹魏庄村,日寇四名将一家七口(父、二子、二女、二媳)抓来,强迫父奸媳、女。其子愤极,以农具将四个鬼子击杀。(《新华日报》1938年7月18日)

来源公众号:中原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