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局、市数政局、市税务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家口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情况。

延长购房补贴政策适用期。对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2025年3月31日(含)前完成网签备案,2025年6月30日(含)前缴纳契税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业主,继续按照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住建房字〔2024〕38号)实施补贴,流程和补贴标准保持不变,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补贴5000元/套(现金3000元、消费券2000元);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住房的补贴10000元/套(现金6000元、消费券4000元);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补贴15000元/套(现金9000元、消费券6000元)。受理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含)。

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符合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还贷能力要求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既有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的核定基础上,对于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至10年(含)的,申请贷款额度调高至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0年以上的,申请贷款额度调高至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将当年及上一年度租房实际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原标题:张家口市多举措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张家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