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 部分企业未落实减排措施
上虞发布
·浙江
由于受不利气象条件和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12月16日12时起,绍兴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在黄色预警下,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相关企业,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清单中的企业在黄色预警启动后并未按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是一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分别对应预报等级的中度污染天气、重度污染天气和极重污染天气。此次启动的是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也是今年第二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采取应急措施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自己填报的“一厂一策”应急措施,落实限停产要求。位于章镇镇104国道旁的浙江创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有硫化作业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后,整个硫化作业区都必须停止作业。但预警启动后的第二天,记者在现场仍看到有多台硫化机在进行加工。
按要求,该企业登记在册的39台硫化机都必须停止作业。硫化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等废气,必须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才能投入使用。记者看到该作业区新购置了一批新的硫化机。新的硫化机还未配置好废气收集装置,但有个别也在使用了。
此外,整个硫化作业区未密闭作业。硫化机旁边的窗户、大门都敞开着。废气对外逸散。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上浦镇的绍兴十川橡胶有限公司。本周二下午,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已经超过了24小时,但该企业的硫化机仍在正常生产。对于减排措施,企业管理人员始终坚持硫化车间不需要停产。但记者发现硫化车间的大门就张贴着《绍兴市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上面明确标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下,该企业的一条硫化生产线须停产。
同样在上浦镇的绍兴市上虞金来铜业有限公司,记者也看到了该企业张贴的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上面也写着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下,该企业一条涉气的生产线须停产。这里的涉气生产线就是熔炼炉。但本周二下午四点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该企业的熔炼炉仍在正常加工。企业的安管员甚至都没有接到黄色预警的通知。
看来得等黄色预警启动两天后,锅炉才能完全停工。在此次调查中,这些企业的负责人都跟记者表示收到了当地镇政府的黄色预警通知,但或由于不重视,或出于侥幸心理,纷纷拖延或拒绝执行减排措施。《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执行减排措施,这属于违法行为。各企业对此必须有深刻认识,端正态度,坚决执行。环保执法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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