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安徽证监局披露多则行政监管措施信息,其中,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因存在三大违规行为被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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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部分基金产品在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评级方面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二、部分基金产品在募集材料中约定固定收益;

三、在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在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方面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该公司时任董事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王衍锋被警示,其全程负责该基金投资运作工作,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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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出具警示函其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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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9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持股比例51%,安徽中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

2014年6月,合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建“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和”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合肥创新院”),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