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打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主城区相关点位新增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启用9个信号灯路口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
1、复兴路与南北章路交叉口
2、复兴路与西堤路交叉口
3、复兴路与创新街交叉口
4、复兴路与中航工业向阳航空科技装备产业园交叉口
5、朝阳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
6、佳阳街与北三环交叉口
7、永华大街与西大街交叉口
8、东风路与第六人民医院北门交叉口
9、红旗大街与普庆路交叉口
二、新增启用3个点位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1、三丰路长城大街至莲池大街路北非机动车道路段
2、火车站东广场落客通道入口
3、火车站东广场落客通道内
三、新增启用4个点位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违法行为
1、七一西路3号桥卡口
2、朝阳大街云杉路至创业路段卡口
3、朝阳大街鲁岗路至创业路段卡口
4、盛兴路与高庙街口
四、新增启用2个点位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抓拍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
1、城苑路与恒祥大街交叉口
2、乐凯南大街与安庄村新华路交叉口非机动车道
以上点位的电子抓拍设备从即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将在相关路口、路段对所列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违法行驶。
特此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20日
编辑:何 彬
责编: 白秋媚
审核:贾建光
签发: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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