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凤台县委批准,凤台县纪委监委对凤台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陈西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西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工程项目承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西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凤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西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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