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张敏
编 辑丨张伟贤
近日有媒体报道,融创中国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对万达集团的仲裁,要求万达支付95亿元的股份回购款。对此,一位万达内部人士表示,融创并无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相关合同依据,因此要求回购股份的理由不成立。
2018年1月29日,大连万达集团官方发布消息称,腾讯控股作为主发起方,联合苏宁云商、融创和京东340亿元入股万达商业(即更名后的万达商管集团),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14%股份。其中,腾讯将投资100亿元,持股比例为4.12%,苏宁和融创分别投资95亿元,持股比例3.91%,京东投资50亿元,持股比例2.06%。
今年10月,苏宁易购对万达集团提起仲裁,要求支付50.4亿元股份回购款。
据了解,融创一直希望退出对万达的95亿元投资以收回资金,并于2024年1月份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万达内部人士称,关于这笔投资,双方在投资协议中并没有签订所谓“对赌”条款,万达不存在必须回购股权的情况;因此,万达认为融创没有理由要求回购股份。该人士称,万达方面对仲裁结果持乐观态度,希望尽快取得仲裁结果,以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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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黎雨桐 实习生 简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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