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 5月15日16时许,被告人何某与陈某某、田某在陈某某家里用手机打王者荣耀游戏,何某将其打游戏认输的视频发布于其手机快手,被告人何某某看到后在手机快手上与何某发生口角并互相辱骂,相互约定在一起打架。
当晚21时许,何某某将打架的地点发给何某,并带上一把折叠尖刀,邀约好友2人到达。 何某在收到何某某发的位置信息后,邀约好友4人赶到。 因该处有监控,双方约定另找地点再打架,在双方殴打过程中,何某某用携带的折叠尖刀将何某杀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判决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沿河自治县人民法院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严重程度、认罪悔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原因,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何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二、被告人何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能沉迷于网络游戏,更不能因为网络游戏而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网络并非法外逍遥的乐园,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来源:沿河法院
监制:田海 |审核:崔嵬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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