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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对2024年12月的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和近期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重点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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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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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多发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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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2月9日中午,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中队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在文化路街心花园200米处展开临检,13时53分许发现胡某根有酒驾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测试的结果为68mg/100ml, 经调查,胡某根曾于2015年9月14日10时19分于住八线3公里路段饮酒后无证驾驶,被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八都中队当场抓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民警依法对当事人胡某根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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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12月10日中午,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白沙中队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在吉水县白水镇洪桥村路段处展开临检,发现刘某武有酒驾嫌疑,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测试的结果为75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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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容易导致驾驶员反应变慢,操作不稳,甚至出现昏睡、幻觉等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人醒不等于“酒醒”,驾驶员朋友们,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吉水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来源:吉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