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辽宁新闻副主任张添强)

法治进校园 安全伴我行——泉水街道开展安全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之际,元旦、春节假期和学生寒假即将来临,为统筹开展好校园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引导中学生诺诚信、守规则,文明出行,爱护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月20日下午,在大连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下,大连甘井子区泉水街道、龙鑫社区、泉水司法所三方联合举办的“宪”在行动,与法“童”行——让法治阳光照亮成长之路安全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在大连博伦中学举行。

大连市法学会副会长刘子阳,大连海事大学的马明飞教授、张波老师,大连民族大学的刘灵芝教授,大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王才标警官,大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白茹警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王金海、李鑫、林海玲、耿红莉、马铭泽律师,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的王柯律师,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的梁照忠律师,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春红律师应邀分赴学校14个教室、面向700余名中学生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法治护航成长,十四名法学会会员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围绕宪法是什么、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作用、宪法与生活的关系、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向师生们普及宪法知识,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大家对宪法的认知和信仰。同时,与学生们进行深入互动,把抽象的宪法知识转化为生动的宪法小故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法,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厚植青少年成长沃土。另外,还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的基础知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平安陪伴成长,十四名法学会会员聚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安全主题,坚持预防就是保护理念,采用以案说法、以事释法的形式,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有针对性进行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防范校园欺凌,文明使用网络,不信谣、不传谣,预防电信诈骗等寒假安全宣教,通过一系列鲜活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同学们遇事不要忘法、做事不要违法、思考学会用法,帮助青少年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大连市法学会结合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法学会会员先后为50余所大、中、小学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公益普法宣传,受众2万余人。他们紧紧围绕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针对青少年思想特征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将法治根植于青少年心中,用法治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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