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 村民周永刚被判死缓入狱21年后,证实是一起冤案,日前证实获国家赔偿580万元人民币,创下冤案赔偿金额最高记录。
周永刚案辩护律师孙阔12月19日对媒体证实了上述消息。
据报道,内蒙古赤峰村两女子惨遭1988年7月奸杀,周永刚首先发现尸体,在当年12月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判处死缓。那时,他和妻子刚刚完婚5个多月,且妻子已怀有身孕。
周永刚表示,办案机关提取死者的分泌物等关键证据丢失,而且未做DNA鉴定,服刑期间还曾写血书申诉。
到2009年12月,周永刚走出赤峰监狱时,他已服刑超过21年四个月。
2018年5月,周永刚委托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孙阔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次申诉。
2021年4月,内蒙古高院决定再审;2023年12月,自治区高院公开宣判,认定定案证据不足,改判申请人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
今年5月,周永刚向内蒙古高院国赔委递交《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
孙阔表示:“周永刚含冤入狱,年仅18岁的他在监狱度过了整个青春,被多次减刑、获释出狱时已39岁。”
周永刚服刑期间,多次写血书申诉。其家人也不停地四处申诉。直到到2009年12月,周永刚走出赤峰监狱时,他已服刑超过21年4个月。
2018年5月,周永刚委托北京阔达律师事务所孙阔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次申诉。
2023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认定该案证据不足,改判周永刚无罪,至此,周永刚已经蒙冤35年。
今年5月,周永刚向内蒙古高院递交《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他的律师孙阔说,35年间周永刚及其家人坚持申诉,终于等到内蒙古高院的无罪判决,内蒙古高院本月与周永刚就国家赔偿达成调解意见,总计赔偿周永刚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0万元,创下迄今为止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
律师孙阔表示,周永刚已拿到了这笔赔偿,下一步还要申请启动对国家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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