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高院发布规范高额彩礼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完全可以认定为骗婚骗彩礼的典型。

2023年8月,一男子通过婚介与一女子认识,两个人认识第二天,女子就跟女子说自己爱上上男子,并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愿意跟男子结婚,到男子工作的地方一起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男子也是头脑发昏,冲动之下二人就在认识的第三天就去办理了结婚登记,男子也在当天给了女子14.8万元的彩礼。

登记结婚当晚,聂某某向婚介公司咨询如何离婚及离婚后彩礼返还和婚介公司服务费支付等事情,一个星期以后,刚刚办理结婚登记的二人就这样彻底分开了,女子只退还了男子5.7万元彩礼。

女子离家出走半年多以后,在2024年5月份,女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二人因此对簿公堂。

男子这个时候好像也看清了女子的真面目,他在法庭上同意离婚,但是他以女子和自己相处只有2天时间,就借出去打工的借口离家,二人完全只是夫妻之名,并没有夫妻之实,于是反诉返还剩余彩礼91000元。

女子这下就慌了,于是对男子的反诉辩称,剩余彩礼向婚介公司交纳服务费10000元,余款因家庭需要已支出,没能力退还。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女子退还男子剩余的彩礼91000元。

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判决还是很公道的,如果是以前,可能法院不会这样判,会偏向于女方,但现在政策方向上就是要治理打击那些骗婚骗彩礼事件,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也是要让女子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