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全市医保部门和部分医药配送企业召开了“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咸宁市作为省级试点市,积极探索,深入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试点开展集采药品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药品集采政策落地成效,增强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咸宁市“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目前,全市已有100多家定点药店踊跃报名参与,将为广大患者提供更便利购买集采药品的渠道。
针对各地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大家齐心建言献策,商讨解决办法。六家医药配送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将全力支持我市“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行动”,确保各参与药店集采药品的保障供应。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美英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集采药品进药店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动集采药品进药店的强大合力;三要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对集采药品的知晓率和信任度;四要注重总结评估,不断完善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机制。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咸宁市“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行动”注入了强大动力。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统一销售集采药品模式,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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