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呼和浩特首例!有人用“房”诈骗,数十人受害……
租客入住不久就遭驱赶,房东迟迟未收到租金,中介携款跑路……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本市首例“预付式消费”的房屋租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及40余名受害者,涉案金额50余万元。
2024年1月5日起,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多名群众关于房屋租赁诈骗的报警。受害者均表示,与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支付全额房租后不久就被房东驱赶,房东则称并未收到租金。当租客和房东再去找当初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时,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关门跑路。
民警经调查发现,涉案中介公司为大连美寓小商品房屋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寓呼市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张某某,自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间,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模式,共对40余名租客实施了房屋租赁诈骗,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事后张某某卷款逃往外地。
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对张某某进行上网追逃,并于2024年6月在吉林省长春市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成功抓获。
“我向房东高价收房,但只付给房东一两个月左右的房租;再用低于收房的价格,将房子出租,从租客处收取半年期或一年期的房屋租金,把租客的钱先圈到手里,之后就关掉公司,携款潜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案后供述。最终,张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警方提示:房东在选择房产中介公司时,切勿因贪图省事或追求高额收益而轻易将房屋授权托管给来路不明的中介公司。应现场查看其各类手续是否齐全,并重点关注中介公司的成立时间、经营规模等信息,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对于租户而言,在支付租金时,不要因贪图便宜而选择租金明显偏低的中介公司,若租金价格异常低廉,可能存在风险;务必向中介公司核查房屋相关证件、授权委托手续等,确保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租户应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超过6个月的房租,以减少经济损失的风险。
此外,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房屋租赁过程中如发现可疑情况或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西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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