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此次事件不仅对该分公司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也为其他食品销售企业提供了警示。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处罚〔2024〕00242 号” 显示,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作为行政相对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281MABQXW9T25,法定代表人是丁训建。经调查发现,该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相关规定。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 2500 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25 元的处罚决定。处罚类别包括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金额为 0.2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为 0.0025 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处罚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示截止期则为 2027 年 11 月 26 日。
食品安全关乎民众健康,销售过期食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食品销售企业应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与保质期,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相关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保障市场食品安全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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