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经侦大队立足公安主打职能,以企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积极落实服务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持续在服务企业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打好护企助企惠企“组合拳”,当好护航企业发展的“藏蓝盾牌”。2024年以来,经侦大队紧紧围绕省公安厅“护航金融”和市公安局“靖阳2024”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紧弓满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全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林某于2023年12月26日到分局报案。经查,2015年7月份,郑某萍(女,33岁,揭阳市人)应聘到林某公司,后在该公司负责财务出纳。公司平时将资金转账到郑某萍个人账户上,当老板林某需要支出时,便由郑某萍从个人账户上支出,每月由郑某萍制作付款申请单,由林某签名同意后到会计陈某备案。
在工作期间,郑某萍注意到,林某审核付款申请单时较为随意,便从2018年开始,在付款申请单的支出项目上留空白行,通过虚构消费金额、篡改数字等手段,虚增付款金额,侵占公司资金约300万元。
2024年1月3日,郑某萍被抓获归案,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67.9万。
郑某萍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郑某萍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23年4月7日,邱先生向经侦大队报案称被人诈骗。经查,邱某强因参与网络赌博输钱,为筹集资金翻本,遂萌生租赁新能源汽车后将电池变卖换钱的念头。
2022年12月份,邱某强在杨某松的教唆下,以租车跑“货拉拉”为由,先后从佛山市、深圳市租赁三辆新能源汽车,回到揭阳市榕城区榕东一市场路边,分别将三辆新能源汽车的三个电池以现金人民币12000元、10000元、9800元低价卖给杨某松(男,32岁,揭阳市人)、魏某东(男,35岁,揭阳市人),所得赃款31800元用于赌博及日常开支。
2023年4月,涉嫌合同诈骗罪嫌疑人邱某强(男,35岁,揭阳市人)主动到案,同案犯杨某亮(38岁,揭阳市人),林某(男,29岁,揭阳市人)、杨某鑫(男,34岁,揭阳市人)、陈某弟(男,52岁,揭阳市人)于2024年4月至11月先后到案。
该案涉嫌掩饰隐瞒所得罪的魏某东(男,35岁,揭阳市人)也于2023年5月5日主动到案,2023年5月3日,办案民警在潮州市湘桥区一车库抓获涉嫌掩饰隐瞒所得罪杨某松(男,32岁,揭阳市人)。上述嫌疑人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抓获嫌疑人7名,追回涉案车辆5辆,林某主动赔偿3.48万元,追回违法所得1.42万元。
揭阳榕城经侦大队将始终以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为关键任务,立足本职、主动作为,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群众所盼,用实在的“经心预防”和“侦心服务”,换取企业的“幸福指数”,全力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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