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校牵头建设的“河北衡水湖站(湿地)”入选为“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以下简称综合站)遴选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签发《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463号),由衡水学院牵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和河北省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建设的“河北衡水湖站(湿地)”综合站成功入选。至此,衡水学院国家级科研平台实现突破。
据悉,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共遴选116个,所有综合站将纳入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作为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发挥“控制性”作用。综合站的主要任务是“样地监测、积累数据;天地一体、地面验证;发现问题、服务监管;专题研究、培养人才”。
衡水学院作为牵头单位建设的“河北衡水湖站(湿地)”综合监测站位于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针对衡水湖及周边湿地、农田生态系统进行系统监测。此次成功入选不仅体现了我校在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而且为开展专题研究和培养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也为推进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的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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