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宿迁卫健委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近日,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宿迁东方医院注销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宿迁东方医院因停业超过一年,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依法被注销。
公开资料显示,宿迁东方医院成立于2005年,曾隶属于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是其成员医院之一。医院下设宿城区屠园医院、郑楼医院、心血管病医院、洋河新区仁爱医院及中扬医院五家分院。作为一所民办非营利性二级乙等医院,宿迁东方医院以微创中心、骨创伤中心、心血管中心为重点科室,开放床位达600张。
宿迁东方医院的筹建与开业可谓是历经波折。十余年前,宿迁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医改,并将大部分公立医院改制为民营医院。据媒体报道,宿迁市东方医院最初由上海市东方医院与宿迁市第二医院合作创办,并于2005年7月正式开业。医院借鉴“鼓楼集团宿迁人民医院”的模式,由上海市东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输出。
然而,合作并未持续长久。双方出现分歧,上海东方医院集团最终决定撤资并另寻新址。根据当时医院管理层的透露,接手前,宿迁东方医院因频繁发生医疗纠纷且长期亏损,年亏损数额达到数百万元。
随后,宿迁东方医院由法人代表王建领导的团队接管。资料显示,除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保留了10%的技术股外,医院的控股方为一位来自徐州的房地产商人。2009年4月,经过宿迁市卫生局的推动,上海市东方医院增资扩股,医院正式更名为“上海市东方医院集团宿迁市东方医院”。
2014年9月,武汉和润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大型医疗集团入股宿迁东方医院,成为其控股方。2022年,宿迁东方医院因配合当地拆迁,医院迁址并于同年6月重新开业。然而,半年多以来,医院在反复的疫情冲击下经营状况未能改善,停业一年,最终走向注销的命运。
最后,宿迁的医疗变迁告诉我们,医疗行业并非一成不变,面对日益竞争和挑战,医院必须提升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才能在市场中立足。或许,这将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民营医疗机构重塑自我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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