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协商扣款时,有以下两种常见的账务处理情况:

采购方

- 如果还没付款: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按照扣除质量赔款后的金额支付货款就可以。例如,原本采购货物价值10000元,因质量问题协商扣款2000元,实际支付8000元。那么在记账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入账,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8000元,贷记“银行存款”8000元。

- 如果已经付款:需要将扣款部分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假设前面的货物已经支付了10000元,后协商扣款2000元,那么就借记“其他应收款 - 供应商质量赔款”2000元,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如果商品还没处理)2000元;或者贷记“营业外收入 - 供应商质量赔款”(如果商品已经处理,如销售、使用等)2000元。当收到供应商退回的赔款时,借记“银行存款”2000元,贷记“其他应收款 - 供应商质量赔款”2000元。

供应商

- 如果还没收款:直接按照扣除质量赔款后的金额确认收入。例如,货物售价10000元,协商扣款2000元,实际确认收入8000元。记账时,借记“应收账款”80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8000元。

- 如果已经收款:需要将扣款部分确认为销售折让。假设前面的货款10000元已经收到,现在协商扣款2000元。那么就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如果退款给采购方);或者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000元,贷记“应收账款”2000元(如果不退款,用以后的交易款抵减)。

文章来自于瑾尚企服官网 https://jsqyf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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