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春节的脚步也渐渐临近,不少人想买点烟花爆竹,朋友圈里也出现了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请不要购买更不要转发,因为这可能是不安全的,甚至是违法的。
记者从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生产销售都要有相应资质。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副科长 郭书本:“商家如果在网络发布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类似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如果在网络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将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郭书本提醒,通过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可能涉及法律责任,郭书本:“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在朋友圈帮忙转发此类广告,郭书本:“根据相关条例,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购买、
燃放将迎来高峰期!
警惕6方面风险,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查收!
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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