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1896.6.2—1984.8.11)湖南长沙县高桥镇学仕桥村人,原名厚儒,字和笙,又名罗迈。1922年6月加入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1923年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李维汉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方面的著名理论家和卓越领导人。
1916年考人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第二部学习,1917年暑期毕业留校任初级部主任。1918年参与组织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2年6月参与发起成立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任中央执委会委员、组织委员。回国后1923年4月至1925年11月任中共湘区执委会书记。1925年11月至1927年5月任中共湖南区委书记。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27年8月)。1927年5月任中共中央秘书长。1927年7月至8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委会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任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常委,其间:1927年8月至11月兼任中共中央秘书处秘书长,1927年8月起兼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1928年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央巡视员。1928年11月后曾任中共中央代秘书长。1929年任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部长、书记。1930年9月至1931年1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30年10月起任中共江南省委书记兼上海市委书记。1931年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赴苏联莫斯科学习。1933年回国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副部长、部长。
1934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央执委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了长征。其间:任军委第二野战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1936年9月起任中共少数民族工委书记,12月起任中共三边特委书记,中共陕甘省委书记。1936年6月至1938年3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
1938年3月起任陕北公学副校长、分校校长、校长兼秘书长、党团书记。1939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干部教育部副部长,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秘书长。1940年起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1942年9月至1946年4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1946年12月起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48年5月起任部长。
1948年9月至1964年12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1949年10月至1953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长。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49年10月至1954年12月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秘书长。1953年9月至1954年9月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9月、1959年4月相继当选为第一届、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54年11月至1959年6月任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1954年12月、1959年4月相继当选为政协第二届、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79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顾问。1979年7月增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82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副主任。
1984年8月11日在北京逝世。
中共第四届、五届中央委员,第六届中央委员(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补选,任职至1931年1月)、候补委员(六届五中全会增选)委员(1935年1月增补),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任职至1927年8月),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任职),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增补,任职至1931年1月),第五届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委(1927年7月至8月任职),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职)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主任。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19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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