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发布2024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珠海发布2024社会保险年度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和待遇核定基数。
详情如下
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发布通知,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统计,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按照相关规定,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缴费基数下限为4767元,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
通知要求,各市及时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公布2024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33468元,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失业保险待遇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2023年本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156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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