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座谈会

通报十年工作情况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万余件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座谈会。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通报了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工作情况。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十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稳健增长、领域持续拓展、质效不断提升,制度逐渐成熟定型、成效日益彰显。据介绍,2017年7月至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0.1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8.9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1.2万件。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9万件,回复整改率达98.8%;向法院提起诉讼6.1万件,99.77%得到裁判支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会议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取得了亮眼的成绩:

——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最高检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管辖协作机制,挂牌督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线索12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锰三角”、赤水河生态保护以及船舶污染治理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最高检指导湖南、贵州检察机关办案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长江船舶污染专案,共立案602件,推动干支流港口码头新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479套、专用船舶污染接收转运码头26座、岸电设施216套,实现3500条通航干支流船舶污染闭环处置。

——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最高检联合水利部启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办案1027件,推动解决一批节水控水突出问题;指导沿黄9省(区)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多层次保护,推动上游注重水源涵养功能保护,中游注重荒漠化治理,下游注重滩区保护等。

——服务保障粮食安全战略。最高检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开展整治乱占耕地专项试点,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与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共办案4307件,督促整治选址不合规、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检察机关聚焦国家利益尽责履职

办理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8万件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座谈会透露:截至目前,针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养老及医保基金等被骗取、冒领以及税收流失、恶意拖欠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等问题,检察机关共办案8万件。浙江、北京两地督促追缴成品油领域消费税款额5亿余元。

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之初的法定领域。聚焦国家利益,检察机关尽责履职不仅在这两个领域——

在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领域,围绕军事设施、军用土地、军事训练安全、人防工程保护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办案5338件。最高检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下发加强军地协作的意见;先后部署空军机场净空以及净海保护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聚焦军用港口航道和军用通信保护、国防光缆保护等重点方向,下发军地协同办案工作方案,坚决维护国防安全。

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最高检直接办理或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蜡笔小球”诋毁卫国戍边烈士,陈望道姓名肖像保护,罗昌平侮辱“冰雕连”英烈名誉荣誉,侵害开国少将何克希肖像名誉荣誉等一系列有影响案件,探索提出公益损害赔偿金等诉讼请求,有力捍卫英烈无上荣光;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推动7772处设施得到修缮。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机关开展长城、大运河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青海西宁宏觉寺被占用损毁、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核心保护区内违法采煤等公益诉讼案,及时抢救保护一批重要文物。

与你我有关!办案数据里的民生温度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公益诉讼案件53.9万件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公益诉讼案件20.1万件

1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座谈会上公布一组数据:督促保护被污染的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约854.66万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484.78万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共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509.7亿余元;追偿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183.1亿元;组织开展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办案2500余件,督促行政机关查处涉案产品共计60余万件,约7.3吨,价值1700余万元……

座谈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检察机关始终聚焦民生所盼,以公益诉讼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针对江河、湖泊、运河、水库等地表及地下水体的水污染、水生态、饮用水安全等问题,重点强化对大江大河大湖水污染及城乡黑臭水体等的办案力度,办理公益诉讼53.9万件,占公益诉讼总数的48.96%。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高检在指导各地针对农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及保健品等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加大办案力度同时,积极回应新业态新问题,聚焦预制菜、网络餐饮、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医美行业虚假宣传、过度诊疗等开展监督,办案20.1万件。

在安全生产领域,针对燃气、电梯、消防交通等事故多发频发情况,最高检指导各地扎实推进燃气、建设工程、消防、矿山、危化品等一大批案件。针对志愿者反映购买的灭火器无法灭火的问题,安徽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查获伪劣灭火器数百万具,抓获涉案人员22人。

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高检指导各地聚焦快递、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进行消费欺诈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办案20949件。

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领域,全国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新业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案8735件。最高检部署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并直接立案办理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外卖骑手权益保护等案件,有力促进人权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提出检察建议近79万件

回复整改率达98.8%;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176件

“跨区域协作”“一体化办案”“科技赋能”。在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座谈会上,记者捕捉到这样几个关键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正在持续推进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据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近79万件,绝大多数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回复整改率达98.8%,保护公益效果十分明显;坚持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对于一些检察建议发出后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的案件,通过“诉”的确认推动治理,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176件,99.1%得到裁判支持。

会议通报,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以可诉性来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通过探索建立完善跨区域协作、一体化办案、调查保障等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据了解,针对跨区域、跨流域和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存在阻力和障碍的问题,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探索建立全国重要江河湖泊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长江流域21个省界之间已全部会签协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构建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环太湖生态环境保护、东北虎生态保护等全方位立体化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助力跨流域、跨区划突出问题整治。

针对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中的难题,最高检构建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协同高效的办案机制,推动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到位。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构建上级院检察官参与基层院办案制度、重大线索省级院统管模式,推动优化以省级院为龙头、市级院为主干、基层院为基础的上下一体、统一指挥、统一调配、运转高效的办案格局。

针对公益损害调查取证难的问题,最高检探索建设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深化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造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为代表的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各地检察机关通过与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公益诉讼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自主研发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无人机辅助调查取证平台等方式,大幅提升办案质效。

汇聚合力,大家的事情大家办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

大家的事情大家办,随着实践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朋友圈越来越大,合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持续释放监督新动能。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周年座谈会上,来自各方的支持力量被重点介绍——

一是与行政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目前全国有27个省级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项决定。最高检分别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会签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与最高法、水利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委联合发布20批典型案例;联合最高法、公安部、水利部等部署开展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二是深化完善社会支持机制。最高检探索建立了“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已招募、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12万余人,志愿者通过平台提报并推送至检察办案系统的线索共3万余条。针对新领域、新类型等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借助高校专家学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外脑”力量,提供专业意见、智力支持。

三是积极推进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最高检与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检察公益诉讼法启动立法程序后,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更是掀起一股热潮。相关理论研究涉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沿革、中外比较、实践成效等各方面,发掘和总结中国特色公益保护的实践经验,概括提炼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逐渐形成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话语体系、学术体系。

四是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国际交流与互鉴。近年来,在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上,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获得相关国际组织、司法人士热情关注和普遍好评,被称为“独具特色的中国智慧”。美国、英国、芬兰、荷兰等国司法人士对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给予积极评价,越南、希腊、巴林等国检察机关人士均表示希望学习借鉴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