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 2025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三原县环境监测站迅速行动,深入开展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创制性。其涵盖数智化监管、信用管理、监督检查等26条内容,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提供了清晰明确的依据和准则。

监测站全体成员积极参与《规定》学习,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内涵与要求。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监测站规划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方面,抓紧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确保监测工作在技术层面有章可循、精准高效。另一方面,着力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培训制度,提升专业素养,比如:操作规程制度,规范监测流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校准维护制度,保障设备精准稳定;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度,增强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能力等。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监测站旨在实现科学管理与规范运行的双重目标,确保《规定》有效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屈文悦)

来源:咸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