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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日发生的烈犬伤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为了确保市民的游园安全和公园的秩序,园园在此温馨提示,蓉江新区新世纪运动公园、滨江公园、十里花溪公园均禁止入园遛狗。

公园作为市民休闲、健身、玩娱的公共场所,人员众多,遛狗易造成安全隐患。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规定:“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商场、游乐场、候车(船、机)室、公共健身场所,以及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公园管理规定

禁止携带犬只入园:为确保所有市民的安全与舒适,公园内严禁携带犬只。这一措施旨在防止宠物可能引起的伤害、疾病传播以及对环境的破坏。

提示牌设置:公园的主要入口处均已设置明显的提示牌,提醒市民不得携带犬入园。请市民在入园前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园的秩序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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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小园高度重视公园安全管理,我们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加强蓉江新区公园的管理措施,确保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休闲环境。我们承诺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在蓉江新区公园发生,保障市民游客的安全与健康。

蓉小园

2024年12月19日

游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游园行为,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市民游客健康和人身安会,减少因养犬引发的犬扰民、犬伤人等事件,请市民、游客们共同遵守我区《关于加强犬只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相关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公园、河道绿地、广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但导盲犬和扶助犬除外”,创造和谐友善的公园环境。如在公园遇到流浪犬(没有主人牵狗绳的视为流浪犬)或受到犬扰民、犬伤人,请及时联系公园运营单位或辖区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公园运营单位即日起将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举报电话:

公园运营单位 0797-8123020

高校园区派出所 0797-8183110

区城管中心 0797-8163963

来源:蓉小园、赣州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