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武县应急救援队伍(宁武县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建设,充实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处置各类事故和灾情的突发事件,助力宁武县应急救援队伍的服务要求,促进我县地方经济发展,我公司受宁武县应急管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森林草原消防)专职人员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应急救援(森林草原消防)专职人员30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德端正,愿意从事投身应急救援工作,无高空野外作业禁忌;

2.从退役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中招聘(退役军人在报名时提供退役证);

3.进行心理测试,承受能力适应高危野外作业;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遗传和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反应敏捷,视力正常;

5.户籍要求:宁武县户籍(在公告发布日之前户口本户籍为宁武县户籍的);

6.岗位要求: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2006年12月1日至198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3日

8:30-11:30 15:30-17:30(周六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宁武县弘博劳务服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宁武县滨河路和惠民路交汇处刘家园移民二期11号楼底层商铺)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复印件证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证明(资料准备一份在报名时全部装入牛皮纸资料袋);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毕业证、户口薄(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学信网可以查询的学历验证结果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资格审查时报名时所需复印件全部带原件参加)。

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完整的资料和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宁武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审核)

(三)体能测评

依据报名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见公告。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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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1.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体能测评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体能合格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调动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工资、社会保险由宁武县弘博劳务服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违反管理规定的由县应急管理局通知宁武县弘博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及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

五、福利待遇

应急救援专职人员月基本工资3000元(不含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险个人部分),加出勤补助,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种社会保险。

负责人:任兰明 联系电话:15835664955

办事员:刘 敏 联系电话:15525670067

宁武县弘博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