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秦天宝,武汉大学弘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现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报刊发表论文近100篇,在境内外重要出版社出版著作译作10余部。
学成归来,赤子之心报国情
秦天宝199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修习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进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习环境法。彼时,中国的环境法制事业方兴未艾,亟需掌握国外先进环境法知识和理念的人才参与建设,兼具国际法学和环境法学专业背景的秦天宝决定攻读中德联合培养的环境法学博士学位。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秦天宝针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这一国际前沿环境法研究对象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并重点结合我国国情给出了相关法制建设的完善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马骧聪先生对该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填补了我国在此领域的空白”。
回国后,秦天宝满怀对学术的赤诚与热爱,在环境法学领域笔耕不辍。他见证并深度参与了中国环境法学的高速发展,迅速成长为中国环境法学界的青年领军人物。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他敏锐地觉察到,如果一味继受西方的环境法学概念和理论,无法精准且系统地解决中国在环境法治实践中遇到的复杂问题,也难以推动中国环境法学朝着更加适应中国国情、更具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方向发展。因此,秦天宝将构建中国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作为其毕生追求的学术使命,持续关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各个环节,以理论阐发推进法治实践。
秦天宝提倡以生态文明理念中的“整体系统观”为认识论,研究中国环境法治的特有问题、价值理念和时代诉求。他认为,其一,环境法学的发展应首先回归传统法学,运用既有法理研究环境法律问题,再根据其特殊性构建环境法学科的独有概念、范畴和体系。其二,中西方环境法发展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不同,应根据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立足本土诠释、发展西方学界关于环境权、风险预防、国家公园等理论。其三,应从时间、空间、价值、规范等多个维度构建中国环境法的制度体系和法理基础,形成中国环境法学“一体(基本理论)多域(污染防治、自然保护、低碳发展)”的平衡格局。
秦天宝坚持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活跃在立法、司法和咨政的第一线。他曾参加《环境保护法》《生物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30余项国家和地方立法制修订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挂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期间,秦天宝直接参与2项司法解释起草和18项重大环境案件合议。他所提交的咨询报告,10余份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性批示,50余份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湖北省人大等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采纳应用。
秦天宝参加生态相关国际会议
融汇中西,弘道明理展国风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期,环境问题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中国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对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提升自身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具有深远意义。秦天宝始终抓住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两条主线统筹开展研究,以其开阔的国际视野、显著的学术造诣和积极的行动实践,不遗余力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
在革新国际环境法学理论方面,秦天宝从生态文明的角度诠释“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国际法地位、意义、内涵和实现路径,提出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进程中“被动参与者—重要参与者—积极贡献者”三阶段角色转变的法理阐释和实践进路,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文明”等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之概念的学术化表达和国际化传播。针对西方国际法理论中“意愿+能力”履约治理分析框架的缺陷,秦天宝设计出更为周延的“发展理念+利益认知+经济水平+国际态度”的四要素分析框架,为分析各国环境履约情势提供了新理论模型。
在促进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方面,秦天宝一直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他应邀前往美、英、德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做访问学者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担任多所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生导师或答辩委员会委员。为了填补中国环境法学界英文期刊类出版物的空白,秦天宝带领团队创办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中国环境法学刊》)。该刊物目前已被ESCI和SCOPUS收录,成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讲述中国环境法治故事的重要学术阵地。
在参与国际环境组织运行方面,秦天宝出任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利益冲突委员会委员、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WCEL)委员等多个重要职位,这些职位大多首次由中国专家担任。秦天宝以其过硬的专业素养协调多项国际环境政策顺利制定实施,筑起中国学者在国际环境组织内的领导力和影响力。
在服务国家环境外交谈判方面,秦天宝始终坚守维护国家利益。他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法律顾问多次参加生物多样性、海洋、汞等领域的国际谈判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派参与南海仲裁案、日本核废水排海、环境人权等涉外维权斗争。凭借对国际环境法的深刻洞悉与娴熟运用,秦天宝为国家在国际环境事务中争取合理权益、推行中国方案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秦天宝和学生在一起
躬身立德,春风化雨育英才
每每谈到法学教育,秦天宝的思绪都会飘回到1994年初秋的开学典礼上。中国环境法学的奠基人韩德培先生一如往年为新生作开学致辞,这是秦天宝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听的第一堂课。“高山流水,温润如玉”是秦天宝在韩德培先生身上感受到的法学教育大家之风,也成为他一直追求的师者之标杆。秦天宝通过举办“鞠躬尽余热,接力有来人”等主题纪念活动赓续韩德培先生等前辈学者的家国情怀、严谨学风和育人理念,号召师生学习他们崇高的学术精神和学术风范。由此,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优良学统在师生之间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针对环境法学交叉性和应用型的学科特点,秦天宝积极创新校内教学方法,形成校外实践、案例分析、实地调查多维融合的实践育人体系。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国际环境法》的课堂上,秦天宝引入情境教学、角色扮演、法律诊所等丰富的现代教学场景,组建中外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探索“多师同堂+互动教学”的教学模式。课堂之外,秦天宝每年都会组织学生前往公、检、法、司、律以及农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学习实践,加强学生对我国国情、社情和民情的认知体察。每个假期,秦天宝都会带领学生深入国家公园、重要山川河流等生态文明建设一线实地调研,将学问做在祖国大地上。这些在基层和一线形成的研究成果又被秦天宝转化为课堂内的教学资源,形成课堂内外、研究与教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需求,秦天宝持续建设维护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平台,拓展学生的国际视界、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秦天宝开拓与德、法、荷、比、澳等国20多所海外名校的合作渠道,创建“武汉大学环境法+阿伯丁大学能源法双硕士项目”,鼓励学生出国深造。他的学生中有62人次出国攻读学位、联合培养或短期交流,10人次获得德国哥廷根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等名校的法学博士学位。为了培养学生在国际组织工作的能力,秦天宝主持国际环境组织人才训练营项目,邀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环境组织官员赴武汉大学向学生零距离传授工作、实习和面试经验。他的学生受邀全程参与联合国“斯德哥尔摩+50”国际会议,在会上向多位国际政要作主题发言,展示我国50年来在环境法治领域取得的成就。
作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曾经的学子和现在的学者,秦天宝的奋斗历程彰显了新时代知识分子的责任与担当,深刻诠释了武汉大学“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校训精神。他以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勇攀学术高峰,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他以弘毅笃行的态度,肩负起构建中国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的使命;他以求是务实的原则,致力于解决国际国内实际复杂环境问题的挑战;他以拓新进取的思维,让中国环境法学“走出去”,增强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未来,在秦天宝的教育和引领下,将有更多新生代力量投身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在各自岗位上作出贡献。
(特约供稿: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专题统筹:秦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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