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21时许,江津区公安局慈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捡到一只“刺猬”。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仔细辨认,发现这并非群众口中的 “刺猬”,而是一只形似果子狸的野生动物鼬獾。

民警现场认真检查了鼬獾的身体状况,发现其右小腿受伤。为确保鼬獾的安全,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带回派出所。回到所里后,民警一边悉心照料这位 “小客人”,一边联系慈云镇政府林业部门寻求帮助。

经林业部门专业人员检查确认,鼬獾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同时,由于鼬獾有可能为 “狂犬病病毒” 携带载体,被其咬伤后可能会患病甚至危及生命。目前,慈云派出所已将鼬獾交给政府林业部门。相关部门表示,在确定鼬獾具备放归条件后,将把它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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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鼬獾

江津警方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和冬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按照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统一部署,江津警方积极协同林业部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责任,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了力量。(邓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