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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

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然而一些不法人员为谋取暴利

进行非法运输和销售

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许,凉城县六苏木派出所和交警队在辖区内进行冬季巡防专项行动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突然刹车,还准备掉头行驶。见状,民警凭着职业敏感性,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盘查,驾驶员名叫王某。当民警询问王某运输什么物品时,王某却支支吾吾,说自己不知道。随即,民警立即对面包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内竟然装了满满一车的烟花爆竹。进一步了解,王某打算到附近村里进行售卖,经检查,王某既没有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车辆也不符合运送烟花爆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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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按照“逢嫌必检”的原则,对王某进行了尿液检测,结果王某尿液检测为阳性。经询问,王某对自己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及吸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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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和吸毒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未经许可擅自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请广大群众切勿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END ·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平安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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