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20时许,山西晋城城区,黄华街与白水街交叉口,徐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由于受车辆视野盲区影响,未观察到车辆右侧二轮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晋城公安交警四大队认定:由于货车内轮差较大,货车驾驶人未注意观察导致此次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助编:祁佳乐